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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火数云用户:
您好!
接公安局网安总队关于网站公安备案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网站公安备案通知书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之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

如未办理公安备案手续,请您尽快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公安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您有公安备案相关问题可咨询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如您备案属地为上海、北京,请您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尽快办理网站公安备案,如超过30日未办理的,我公司将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火数云

公安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1.注册账号:访问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进行普通用户注册;已有账号请直接登录网站用户;

2.新增主体: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开办主体管理中,根据提示填写主体(个人或单位)信息并上传证照,然后提交主体审核;

3.新办网站:主体审核通过后,请在左侧菜单栏新办网站申请中,填写网站基本信息和网站负责人信息;

4.提交审核:网站提交审核后,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3-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平台预留手机短信和网站站内信发出;

5.公安备案审核通过: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获取网站备案代码方法: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下载备案编号图标、点击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

重要提示:大部分网站只需在线提交申请即能通过审核,少部分网站还需根据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要求,至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进行当面核验,当面核验材料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

公安备案信息填写的常见问题:

1.网站开办类型

(1)企业门户、个人博客、在线教育等不具备互动或支付功能的网站,选择非交互式。

(2)新闻、论坛、搜索、网络购物、音视频等具备互动或者支付功能的网站,选择交互式。

2.关于域名注册服务商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您可从他们那里获取域名证书(如不便获取,域名证书可以留空)。

附件:相关政策法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