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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云南、内蒙、黑龙江、江西)管局要求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编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办)证明。

获取途径

编办证明为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上级部门颁发的、允许备案的红头文件。编办证明以各单位证件下发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没有固定模板要求。

上传要求

编办证明为辅助资料的一种,您可以在申请备案时参考以下上传要求上传至备案系统或在备案初审后,根据阿里云备案初审意见通过邮件等方式提供此编办证明。上传的编办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上传辅助资料时,如页面没有单独的上传入口,您可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辅助资料的照片和ICP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说明:拼图需保证图片上的文字、盖章等信息清晰且完整,对图片的拼接方式无具体要求,下图以网站负责人委托书照片与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的拼图为例,为您示例如何拼图。

保证上传证件在有效期内。

上传图片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在200 KB~4 MB之间。如果图片格式、尺寸大小都符合要求请您核实App是否最新版本,尝试切换网络类型后重新上传,重新尝试上传图片。

上传对应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上传清晰、完整、有效的图片资料。

上传资料

如果您的ICP备案申请还未提交初审

您需在火数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ICP备案信息至上传资料环节

重要:如果上传资料页面没有某些资料的上传的入口,您需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待上传资料的照片和ICP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如果您的ICP备案申请已提交初审

ICP备案初审时,如果您上传的资料被审核人员识别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重新上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