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入商】:指为您提供网络资源接入的服务商,即网络服务接入商。如您使用的是火数云网络资源,则火数云为您的接入商。
【域名注册商】:指您购买注册域名的服务商,新增域名的域名注册商须为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域名】:口语或文档中常使用俗称:“域名”、“顶级域名”、“一级域名”,定义中为:二级域名。例如:hsy.com;miit.gov.cn 等。
注:备案文档与备案系统中采用俗称。
【二级域名】:口语或文档中常使用俗称:“二级域名”,定义中为:“三级域名”。例如:beian.miit.gov.cn 等。
注:备案文档与备案系统中采用俗称。
【域名后缀】:定义中为:“顶级域名”、“一级域名”,口语俗称:“域名后缀”,是指域名类型的符号。例如:.com;.cn;.net;.xyz;.公司;.中国;.bj.cn;.gov.cn;等,新增备案的域名须为工信部批复后缀(除北京地区),批复查询网站:http://domain.miit.gov.cn/ 。
【域名前缀】:指口语中顶级域名中除去域名后缀以外的自定义部分。例如:hsy.com的域名前缀为hsy。
【首页地址】:网站首页地址须包含备案的域名,并且只能以www.开头,标准格式为:www.hsy.com 。
【域名实名认证】:2018年1月1日起申请备案时填写的主体名称、主体证件类型、主体证件号码须与域名注册人名称、域名注册人证件类型、域名注册人证件号码完全一致才可备案。
【域名证书】:域名证书的是用来证明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人名称与域名实名认证名称须一致。证书需从域名注册商处下载。
【IP地址】:火数云账号下绑定我司云产品的内地IP地址,即域名备案成功后在我司使用的内地公网IP地址。
【前置审批】:拟从事金融、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省通信管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主体】:办理备案的个人或者单位,也称“主办者”。
【主体名称】:办理备案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也称“主办单位名称” 。
【主体负责人】:备案主体信息中的负责人;单位备案,大部分管局要求填写法人信息;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ICP负责人】:备案ICP信息中的负责人,是管理此网站/APP的主要负责人,单位备案必须为单位内员工,可填法人或单位内其他网站建设管理者;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授权书】:当ICP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时,需由主体负责人(即法人)授权一位ICP负责人所需要的文件。
【主体备案号】:首次备案成功后,通信管理局会分配主体备案号给备案主体。一个主体只可存在唯一的主体备案号,若存在多个,需注销保留其中之一,方可再进行备案。常见格式如下:沪ICP备12345678号
【网站备案号】:根据主体下网站备案通过的顺序依次添加序号,对应区分主体下不同的网站。
常见格式如下:沪ICP备12345678号-1,沪ICP备1234567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