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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火数云用户:
您好!
火数云按照
《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17〕2322号)、
《关于扩大“工信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范围的通知》(工信管函〔2018〕1590号)
要求,在火数云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试点省份需完成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

2020年8月17日起,全国所有省份,均需完成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阶段。

短信核验和短信重发的页面:

https://beian.miit.gov.cn/#/Integrated/ComplaintA

验证码有效时长

在您的订单状态变为管局审核中或收到火数云发出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邮件后, 5-10 分钟左右即可收到工信部第一次下发的核验短信。工信部系统会在订单提交后12个小时左右再次下发核验短信。若仍未收到核验短信,您也可以直接访问工信部网站,手动重新发送核验短信(请勿多次重发,否则导致备案退回)。

验证码 24 小时以内有效。您需在接到短信 24 小时内,访问工信部网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进行人工审核。若您未在 24小时内完成核验或核验失败,备案信息将自动退回至接入商。您需要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并再次进入短信核验流程。

短信核验类型

备案类型核验对象说明
首次备案主体负责人和ICP负责人手机号码1. 主体负责人与ICP负责人两部手机的号码,都需要通过短信验证
2. 若主体负责人与ICP负责人为同一人,只发送一个验证码
新增网站/APPICP负责人手机号码
接入备案ICP负责人手机号码1. 接入备案同时变更ICP负责人信息时,校验最新填写的ICP负责人手机号
2. 仅接入备案不变更ICP负责人信息时,校验原始接入商备案的ICP负责人手机号
变更备案主体负责人或ICP负责人手机号码1. 若变更主体信息,则核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2. 若变更网站/APP信息,则核验ICP负责人手机号码
3. 若变更手机号码,则发送验证码到新手机号码
变更主体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变更网站/APPICP负责人手机号码
变更接入暂无核验
注销主体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若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无法核验,请按照注销网站提交
注销网站暂无核验
取消接入暂无核验

核验业务开始时间

1.2017年12月18日起,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被列为试点省份。

2.2018年9月10日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被列为试点省份。

3.2018年9月24日起,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被列为试点省份。

4.2020年8月16日起,非试点省份(即全部省份均已实行短信核验)

如何进行短信核验

1.您将收到短信模板,参考如下:

2.点击“短信中核验链接”或通过电脑访问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点击“短信核验”标题栏,选择“短信核验”模块,输入您收到的“手机接收的验证码”、“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号码后6位”,点击提交。

如您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系统提示核验完成。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请继续完成。

如您的信息输入错误,或输入的三条信息(验证码、手机号码、证件号码)不匹配,则系统找不到对应的订单。系统提示“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

如信息输错5次以上,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请您谨慎填写。

短信核验发送号码

工信部发送号码:12381

未收到短信验证码,如何处理?

如您在收到火数云发出的提交管局通知或订单状态变为管局审核中,5-10分钟仍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检查:

1.您的手机网络信号是否正常。

2.您是否设置了短信拦截或安装了垃圾短信拦截软件。

3.若无以上情况,可参照以下解决方法:

处理方法 1:您可以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界面,点击“短信核验”标题栏,选择“短信重发”模块,输入“手机号码”、“个人证件号码后6位”,点击提交。

处理方法 2:若短信发送后您没有及时核验,则工信部系统会于订单提交日期起 12 小时再次向用户重新发送短信验证码。

备案咨询

如您对以上流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在线咨询,电话:4008-505-606(7x24)

备案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业务)